农村户籍怎么申请都江堰市公租房?
发布时间:2023-03-31 16:30:34
来源: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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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进城务工农村户籍劳动者应当向主申请人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8万元以下(含8万元)或个人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含4万元);
(2)具有我市农村户籍,主申请人在我市城区内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在都江堰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申请材料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收入证明(共同申请人中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提供个人收入承诺)、房屋信息、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等资料。